《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赣农大创发〔2021〕1号)

作者:2023/05/02 06:07

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农大发〔2018〕14号),现将2021年度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1.2019年立项且尚未结题两年研究周期的国家级、校级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大创项目。

2.2019年立项的大创项目中获批延期至2021年度结题验收的项目。

3.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一年研究周期的创新训练类大创项目。

4.2020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自主选择2021年度结题或2022年度结题。

以上结题验收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见附件2)。

2.结题支撑材料

从本年度起,获得学校项目经费资助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项目立项的大创项目在立项周期内,应按照《关于公布我校 2020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赣农大创发〔2020〕2号)要求,至少取得以下六项成果之一作为项目结题支撑材料:

①项目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已纳入《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0〕18号)管理的赛事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至少1项(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

②项目获批入驻我校省级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孵化或结合项目创办公司实际运营并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需提供入园文件或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和复印件)

③至少取得1项项目学生团队成员排名第一或师生共创(我校教师排第一,项目学生团队成员需列入)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内容紧扣项目(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

④项目学生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至少1篇,内容紧扣项目(需提供已出版材料或出版社稿件录用通知书扫描件和复印件)

⑤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且项目学生团队成员排名前三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至少1篇,内容紧扣项目(需提供已出版材料或出版社稿件录用通知书扫描件和复印件)

⑥项目学生团队成员获得校级或市(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创新创业相关荣誉(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

3.其他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执行过程中取得的相关成果填入《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项目所在学院审核汇总。

三、结题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57日前将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及文件夹名称格式“学院+项目学生负责人姓名”)、纸质版一份,交所在学院教学科研与学科工作办公室(按附件1中各项目归属学院为单位)

2.各学院应于2021513日前对归属本学院的结题项目材料完成审核工作,并将满足结题材料要求的项目结题材料及学院汇总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项目成果统计表》电子版打包发教务处赵雷OA(4971),纸质版材料交“惟义青创园”106办公室(不接收个人提交),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按结题验收不通过,予以撤项和取消项目资金授权处理

3.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组织校外专家对标结题要求进行严格评审后,予以发文公布。

4.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项目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应于本年度年底学校财务结算前将项目经费报销完毕,逾期将取消项目资金授权。

5.对于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背离申报书预期成果的项目,将取消项目立项、全额收回项目经费,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791-83828601。

附件:附件1: 江西农业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4: 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

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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