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学校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的通知》(赣农大创发〔2018〕6号)

作者:2023/05/02 05:19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工作,培育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管理办法(试行)》(赣农大发〔2018〕39号),现将遴选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学校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负责人(公司法人)必须为我校统招在籍大学生(含研究生),熟悉项目业务,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并参与过创新创业类课程、课题研究、竞赛、培训、实践等活动,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中的大学生必须征得家长及所属学院书面同意入园意见,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队申报;

2.项目团队须聘请本校在职教师担任第一指导老师,校友及校外人员可担任项目第二指导老师;

3.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西省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并应基于项目团队师生所学专业或所在学科,立足科技创新基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能带动广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具有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竞赛,夺取优异成绩的较强竞争力和潜力;

4.项目团队成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园区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诚信等记录;

5.项目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自负盈亏、产权明晰,能独立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二、入驻程序

1.申报材料

项目团队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入园申请表》(详见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详见附件2)、项目介绍PPT;

(2)项目团队负责人及其合伙人的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教师工作证、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证明、主要荣誉奖励证明及发明专利、论文等材料复印件。项目团队中的在校大学生另须提供所属学院出具的综合表现鉴定书及家长户口簿复印件和入园创业意见书;

(3)项目团队已注册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技术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它申报人认为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一式六份,纸质稿五份和电子稿一份,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2.申请与遴选入驻程序

(1)项目团队负责人向所属学院教学科研与学科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遴选,并将遴选出的优秀项目(每个学院最多3项)的有关申请材料于10月9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惟义青创园”106办公室)汇总,电子版通过学校OA系统报教务处吴发明(工资编号:5855);

(3)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拟定于10月中旬组织专家并通知各学院选送的项目团队到场答辩,现场提问,评审排序;

(4)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公布排名结果,在学校OA系统、教务处教学网、“惟义青创园”微信公众号及园区门口公示拟入园项目团队名单;

(5)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发文公布入园项目团队名单,办理入驻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宣传、动员和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项目情况,并将赣农大发〔2018〕39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3)及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创业意向的师生;

2.各学院要对学生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并遴选出有发展潜力的基于科技创新的创业项目;

3.各学院对获批入驻“惟义青创园”的创业项目团队学生要加强管理,及时跟进指导,给予相关支持。

联系人:吴发明 ,联系电话:0791-83828601。

附件: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入园申请表.doc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 划 书.doc

附件3: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遴选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学校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的通知.docx

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330045

©2002-2022 江西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