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3 号)、《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农大发〔2018〕14 号)等文件要求,经学院组织申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大创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现将我校向教育部、教育厅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及校级(经费自筹)立项项目予以公布(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周期
本次我校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及校级立项项目立项的创新训练类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2021年6月-2022年5月),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研究周期为一至两年(2021年6月-2022年5月或2023年5月)。
二、项目经费管理
1.为确保大创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进行,项目实行第一指导教师负责制,项目立项经费将自本文下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授权给项目第一指导老师财务报账系统账户(授权有效期为项目研究周期截止当年的6月30日),由第一指导老师在授权有效期内按照学校有关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及项目研究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使用(报账预约单及发票等报账材料只需项目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即可,不需教务处签批),逾期未结题、结题不合格及未使用的项目资助经费将予以取消经费授权处理。
2.推荐国家级立项项目经费为2万元/项、省级立项项目经费为0.5万/项,校级立项项目经费自筹。
三、项目结题条件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赣教高办函〔2021〕3 号文件中提出的“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推进校企协同和产学对接,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不断推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的要求,获得学校推荐的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申请结题前需至少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已纳入《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0〕18 号)管理的赛事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至少1项;
2.项目获批入驻我校省级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孵化或结合项目创办公司实际运营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公司法人为项目学生团队成员);
3.紧扣项目研究内容取得学生团队成员排名第一或师生共创(指导教师排名第一,项目学生团队成员排名第二及以后)的专利或审定的新品种或科研成果或软件著作权至少1项;
4.紧扣项目研究内容以项目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至少1篇(凭已出版材料或出版社稿件录用通知书及文章);
5.紧扣项目研究内容以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且项目学生团队成员排名前三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至少 1 篇(凭已出版材料或出版社稿件录用通知书及文章);
6.项目学生团队成员依托项目研究内容获得校级或市(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创新创业相关荣誉。
四、项目管理
1.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实验设备、场所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
2.各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各学院按照项目研究周期进展一半时,组织相关专家予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大创中心备案;
3.项目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需申请延期结题或更变项目成员(原则上项目学生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不予更换),应在各学院进行项目中期检查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成员变更申请表(附件2)或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3),学院审批后报大创中心审批(中期检查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项目成员变更或延期结题申请);
4.我校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登录“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http://jxdc.jxedu.gov.cn/)完成季度、中期报告等有关材料的网报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28601。
附件: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pdf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3: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关于公布我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及校级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pdf
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