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赣农大创发〔2019〕4号)

作者:2023/05/02 06:41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19〕10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大创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从449项申报项目中遴选出校级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共计200项,其中校级资助立项100项,校级自筹立项100项,并将评审专家评分排名前35名的校级立项项目向教育部推荐为国家级项目立项。

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大创项目管理工作作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创项目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实施大创项目,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以大创项目为依托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二、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积极推进大创项目的实施工作,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实验设备、场所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三、为保证大创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进行,项目实行第一指导老师负责制,指导老师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项目。

四、各学院应通过大创项目管理系统做好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等有关过程管理工作;大创中心将以各学院大创项目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核检下一年度大创项目立项指标数及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创业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为一至两年(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或2021年4月);项目组人员因故需变更时(原则上项目第一指导老师、项目学生负责人不得更换),必须在各学院中期检查之前以书面申请形式向项目学生主持人所在学院提交《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人员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报大创中心审批备案,中期检查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变更申请

六、推荐国家级立项项目待教育部发文立项后,将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提交大创项目立项承诺书并拨付国家级项目立项经费,项目研究立项与结题时间仍按本期校级项目立项与结题时间执行。

七、校级资助项目负责人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大创中心(惟义青创园106办公室)提交《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承诺书》后(详见附件3),大创中心将统一授权拨付立项经费至项目第一指导老师课题经费账户,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实报实销,逾期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项目经费将予以全额收回。

八、注意事项

1.本期所有获得学校经费资助的大创项目必须至少参加学校组织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的一项赛事,否则不予结题;鼓励校级自筹项目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

2.推荐国家级立项的校级资助项目如未获教育部批准,则维持校级资助立项及资助经费标准,项目研究立项与结题时间仍按本期校级项目立项与结题时间执行

3.为简化审批手续,经教务处(大创中心)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大创项目经费报账单由项目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部门)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教务处(大创中心)将不再对经费报账签批或加签。

联系人:吴发明,电话:0791-83828601。


附件: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3: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立项承诺书.docx

  关于公布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docx

 

                                 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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