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赣农大创发〔2021〕2号)

作者:2023/05/02 04:5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研究周期为一年。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研究周期为一至两年。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研究周期为一至两年。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学生总人数不超过5名,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学生总人数不超过6名;项目成员必须要有明确的分工,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

2.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必须为本校教师),实行第一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掌握学科发展前沿、具备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能力,以及指导学生创新的能力和技能,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切实承担起项目的指导任务与项目经费管理责任。

3.作为大创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及项目学生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大创项目,但可作为大创项目第二指导教师及项目学生团队成员参与其它多个项目申报。

4.因项目须在本科生毕业前完成,项目学生主持人原则上为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四年级学生不可作为项目主持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

三、项目要求

1.大创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选题要求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创业教育效果。鼓励项目选题与江西省重点发展行业产业相结合、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相结合。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侧重培育我校已获得或具有潜力获得“互联网+”(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挑战杯”等高水平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校级及以上荣誉的项目。

2.获批学校项目经费资助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项目的大创项目在立项周期内,至少取得以下六项成果之一作为项目结题支撑材料:

①项目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已纳入《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0〕18号)管理的赛事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至少1项;

②项目获批入驻我校省级大学生众创空间“惟义青创园”孵化或结合项目创办公司实际运营并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③至少取得1项项目学生团队成员排名第一或师生共创(我校教师排第一,项目学生团队成员需列入)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内容紧扣项目;

④项目学生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至少1篇,内容紧扣项目;

⑤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且项目学生团队成员排名前三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至少1篇,内容紧扣项目;

⑥项目学生团队成员获得校级或市(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创新创业相关荣誉。

3.鼓励获批立项的大创项目积极申报教育部组织的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四、项目申报及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人或团队自主设计项目,联系、确定项目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创新训练类项目的填写《创新训练类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填写《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___学院2021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1年5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交项目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与学科工作办公室汇总。

2.各学院教务员应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本学院大创项目申报材料及大创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教务处赵雷OA(4971)纸质版统一报送到惟义青创园106办公室不接受项目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3.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立项数,择优向教育部、教育厅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立项。

五、其它事项

1.学校将给予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大创项目2万元/项、省级大创项目0.5万元/项、校级重点项目0.25万元/项的项目资金资助(项目经费授权给项目第一指导教师管理)。

2.项目实施执行《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过项目结题验收的第一指导可申请相应工作量并结合指导教师团队实际贡献予以分配

3.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通过项目结题验收的本科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实践类学分。

4.各教学单位对大创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情况,将作为本年度教学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791-83828601。

 

附件1: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doc

附件2: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doc

附件3: 学院2021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1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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